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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2 / 2)

艾尔海森考虑的是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后,如何维持这一段婚姻关系直到不能思考之日。

他知道当他脑中出现“与人组建家庭”这个概念时,代表着的其实是他已经有了想要组建家庭之人。有了具体的对象,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不彻底改变对方和自我的情况下与对方达成一致,毕竟一段亲密关系的建立不应该以双方的自我与理智作为代价。

而达成一致后,两个人还应当思考清楚在家庭关系里最需要的东西,无论是沟通、默契还是情感上的需求,寻找双方认为的当前最适应的两人相处方式。

在做出重大决定前,人应当拥有后悔的时限。

但在之后,艾尔海森并不希望自己的家庭关系会有太过频繁的变动,情感上的变化的确无法避免也不能回避,但可以解决。

而排除情感上的问题,他主观上并不希望自己磨合好的婚姻关系破裂。一个习惯的养成会摧毁另一个习惯,一个人时养成的习惯会在两个人的关系中被重新构筑,而关系频繁动荡乃至破裂,只会造成一个结果——他将会浪费不必要的时间重新培养一个人的习惯,处理两个人时产生的回忆。

这会影响他一段时间的心情乃至阅读效率,甚至,如果对方在他的判断里为不能失去之人……在对方的目光里,他会变得面目可憎,以及不择手段。

无法避免的事。

毕竟能让艾尔海森产生这种想法的人,在跟她踏入婚姻关系之前,就已经被他判定为“不能失去之人”。

清心关于婚姻的认知是与艾尔海森并不相同的,她的标准有两个,一个应用于不存在的过去,另一个应用于现在。

不存在的过去里,她缔结婚姻的对象必定是她的研究对象,直到研究对象死亡或者她脱离命运前,这段婚姻关系才会被解除,之后是视情况而定。

而到了现在,她对婚姻的要求并不是忠贞不渝,而是结婚对象是出于各种原因而选择同她结婚,是纯粹的利益交换,可以在今天结婚明天就离婚的那种。

同样是利益交换,不存在的过去里她有几分耐心可以维持婚姻,现在的话她更多的是考虑拿到了知识就能好聚好散。

须弥的学术家庭制度其实就很好,毕竟学术目标不重合后还能申请解除,涉及到的感情纠葛又少,分开的时间双方都能保留住体面。

但婚姻,算了吧,那种纯粹的利益交换,是真的可遇不可求。

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分歧,艾尔海森和清心心知肚明,但依旧不准备进行任何互相说服。

这种分歧一旦挑开,当前的合作关系便会不复存在,双方在情感上出现需求之前,知识上的需求便已经是牢不可分了。

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他们的相处方式与学术家庭很像,不过目前为止,他们仍旧没有向教令院递交缔结学术家庭的申请。

人类的情绪变化无端,不是理智存在便能精准把握住每一分情绪的变化。

他们的合作关系缔结的时候,确实纯粹,现在变成这种状态,便是这句话的映照。

正因为确实纯粹,流通的货币又是知识,情感便在这个过程中当成了知识的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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